2016年10月9日星期日

胡平:《论言论自由》(下)

  胡平:《论言论自由》(序言) (上)  (下)

第二章言论自由的力量与实现过程

1、各国实现言论自由无不经历曲折过程
黑格尔说得好:同一句格言,从年轻人(即使他对这句格言理解得完全正确)的口中说出来时,总是没有那种在饱经风霜的成年人的智慧中所具有的意义和广泛性。后者能够表现出这句格言所包含的内容的全部力量。
应该承认,最初人们对言论自由的认识是很肤浅的。在不少人看来,这个原则既抽象又空洞;有些人压根不了解它究竟是什么意思;相当多的人则把等同于封建时代的进谏纳谏;从来不承认真正的反对意见也有发表的自由;即使在理解其含义的少数人当中,也往往低估了它的价值。今天就不大相同了。人民成熟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重又提出这个原则,就已经表达了它所包含的内容的全部力量。从历史上看,言论自由在其他一些国家扎下根来,也无不经历了一番曲折。英国一六八八年光荣革命后,民主才开始站住脚。资产阶级民主最典型的美国也是如此。含有肯定“言论自由高于一切”的宪法修正案,是在革命胜利后十五年才得到通过的。民主政治的实际推行,并不是在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任内,而是在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任内才真正开始的,也许,一个民族只有通过自己的直接经验才能真正领会一种原则。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历来以“中央王国”自居,不善于学习他人长处,以古老文明自傲,不乐意承认他人智慧的民族。这当然不是说我们中国人对因言治罪的苦头吃得还少,恰恰相反,中国人这方面的苦头是吃得太多了。然而人们却错误地接受了教训。连绵不断的“思想罪”、“文字狱”,不仅没有促使人们追求言论自由,反而使得不少人相信言论自由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言论是必须控制的,全部问题不过是在于谁来控制。换言之,很多人相信,只有专制的方法才是唯一行得通的统治方法,区别只在于坏人专制还是好人专制而已。

2、从评法反儒看封建余毒的影响
人们自然不会忘怀前些年喧嚣一时的评法反儒,那确实从某一个侧面揭示了三千年封建专制的旧观念势力的承续性。把毫无人性的法家思想披上“阶级斗争”的革命外衣,把加强集权的专制主义说成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从韩非的“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那里学会了“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全面专政”,居然还会有人相信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另外还有相当一批人,虽然在理论上也厌恶这一套杀气腾腾的王霸之道,但可悲的是,他们又竭力说服自己那是“必要的”。自命为最新的人却有着最旧的思想。正因为这种思想是最旧的,所以它很容易获得习惯势力的有力支持;正因为这些人以最新的面貌出现,所以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近代文明的优秀成果(诸如言论自由)当作早已过时的玩艺儿丢在一边。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法家的名誉随着秦王朝的覆灭而一蹶不振,但法家的思想却在帝国儒家中取得了越来越大的优势,尤其是在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方面。原始儒家中的人道主义思想由于政治权宜的考虑,被视为迂腐之谈,在事实上被否定。这种持续两千年之久“儒表法里”的状态留下了一笔极恶劣的遗产,那就是在政治上说一套做一套,这笔遗产直到现在仍在生息。言论自由问题可谓突出一例。并没有几个人公开地出来反对言论自由,他们也并不详细地向人民阐明他们所以要实行言论不自由的种种理由和规定,他们自己也从来不对这一问题进行稍微深刻一些的思考。然而,他们从内心深处则始终认为言论自由不过是在台前说的,在台后则应该是另外一套。这些人的思想方法,从本质上讲,仍然处于封建时代的政治思想公式之内。只是通过这十多年的动乱,这份遗产才开始受到了真正的批判。因为这套口是心非的理论受到了自食其果的惩罚,这柄两面出锋的宝剑,本来以为是对付别人的,结果却大大伤害了自己。这时,人们才意识到言论自由是多麽具体,意识到真正的建立起一套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是多麽重要!一个国家要巩固、强盛,有赖于坚定不移地执行富于远见的、有魄力的方针。就连资本主义世界的情况也毫无例外地证明了,那些实行言论自由的国家比起不实行言论自由的国家要更稳定、更长命些。难道我们还允许让一种目光短浅、为了一时权宜而牺牲长远目标的慢性自杀政策继续下去吗?

3、法律与权力
在一个长期缺乏法治传统的社会里,人们通常看不到法律的意义和力量。一些当权者们通常不愿意让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一些人们则通常不相信法律能够制约住权力。今天,不少领导者,尤其是自己身受无限权力之害而又重新担任要职的领导者,大都从自己的切肤之痛中感到了用法律制约权力的必要。他们重新掌握权力后便着手进行限制权力的工作,这是真正的英明。但是,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我们还没有理由认为所有的领导者们今后就都知道谨慎地使用权力,也没有理由认为只要当权者自觉地防止不滥用权力,民主便算是有了保障。因而我们必须论及事物的另一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那就是法律能不能制约住权力,以及怎样才能制约住权力的问题。
“四人帮”任意践踏法律的暴行使人们深感我们法律存在的种种缺陷,但它却更使人怀疑法律究竟有没有力量。比起“无法可依”来,“有法不依”乃是更严重、更本质的事实。如果“有法不依”的现象不能有力地制止,解决了“无法可依”也是枉然。更完善的条文毕竟只是条文,如果没有强制力就一文不值。因此,我们必须严肃地考察法律的作用和力量。
众所周知,强权并非公理。然而,遗憾的是,公理也并非强权。人们不能单凭公理,不要力量便会克敌致胜。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的条文不是神符,它不能自动地起保佑人们的功用。归根结底,这些条款的力量在于人民对它的一致领悟和实行它的坚定决心。因此,要健全民主和法治,我们必须认识到下面几点:
一、民主和法治是可以实现的;
二、理解民主原则的确切含义;
三、养成用法律眼光观察问题的习惯;
四、具备捍卫民主和法治的意义和勇气。

4、当代专制主义的奥秘
首先,我们必须坚信,民主和法治是一定可以实现的。长期的专制统治容易使一些人民丧失对自己力量的信心,这种消极悲观心理反过来又成了实现民主的极大障碍。要消除这种悲观的心理,关键在于指出专制统治的秘密所在。当代专制主义最重要的特点是,它不是象古代那样,公开作为人民的敌对力量而存在,相反,它倒是以最直接地表达民意作为自己存在的理由。它的统治的奥秘,与其说基于暴力,不如说基于欺骗。因为它的暴力工具,归根结底,也是依靠对组成这种暴力工具的人民进行欺骗的结果。过去的专制主义者则有所不同,沙皇治下用以对付内部的暴力工具,一是靠由特权阶级子弟组成的近卫军,一是靠野蛮凶残的哥萨克骑兵;拿破仑三世的暴力工具成分则主要是流氓无产阶级。用这类枪杆子去镇压人民是不大需要编造“保卫人民民主”之类的藉口的。
所谓欺骗,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说,在专制怪物最初崛起之时,它骗取了一个占多数的人民的真心支持。读过《第三帝国的兴亡》的人大概都不会怀疑,当初的德国人,尤其是青少年,确实是非常狂热地拥护希特勒的。回顾林彪、“四人帮”发迹之初,中国人也犯过类似的错误。这一小撮专制魔王把自己打扮成“最高举”的“旗手”,利用人们的幼稚、轻信和不清醒的热情,一时间确实很有力量。由此应该看到,“权力”从来就不是什么超自然的东西,它不是一种异于我们自己力量的敌对之物。近代大部分政治学理论承认,权力的来源只有一个,那便是一个相当多数的人们的自觉支持。既然如此,那麽为什么当这伙专制魔王的反动面目越来越暴露时,他们还是显得很有力量呢?为什么当绝大多数人民从心里都反对他们时,还是拿他们毫无办法呢?这就是第二层欺骗:那便是通过禁止言论自由的手段隔断了人们交流经验的途径,从而造成一种他们继续为多数人所拥护的虚假外貌。认识事物总是需要一个过程,真理最初总是在少数人手里,当最先觉悟的人们起来反对专制主义时,由于大多数人民的不觉悟,反而会把他们看成“反革命”,于是,专制主义者便利用因言治罪的手段成功地扼杀了最早起来反抗的人。由于专制主义者垄断着一切言论阵地,他们很容易做到歪曲事实真相,在被镇压的勇士头上泼污水,不仅迫害这些先知先觉,而且有效地防止了真理的传播,从而大大推迟了广大人民觉醒的过程。根据同样的道理,专制主义者还可以借人民之手镇压第二批、第三批觉醒者。随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不得不逐渐有所怀疑。但是,他们之中不少人会犹豫,因为一个人(除了特别坚强,特别有见识的少数人外)在没有和其他人交换认识前,是很难对自己的某一观点有多大信心的,而在言论不自由的气氛下,这种交换认识又是不可能,所以就决定了不少人虽然从心底怀疑、反感,但未必敢于正式表明自己的观点。专制主义者长期以来推行愚民政策,宣布一种理论,在抽象地肯定“人民神圣”的动听词句下,动摇每个个别人的自信心,力图使他们每个人都感到自己的判断是靠不住的。另外一些人,虽然识破了他们,但由于看到前面那批反叛者的命运而不得不感到畏缩,他们摸不清力量对比而不敢有所表示。除了上述几种人外,社会上毕竟还有一批善良而愚蠢的人们继续蒙在鼓里,每当受骗者的行列里站出来几个觉醒者,就总会又有一些新的更年青的上当者加入进去。此外,每个民族当中都有一批只求自己苟安,根本不关心国家命运的糊涂虫。并且,在强力压制思想的前提下,随着怀疑思潮的蔓延,社会上还会流行一种“看破红尘”、玩世不恭的遁世主义或犬儒主义。所有上述人等,尽管差别很大,有些事实还构成对专制主义消极怠工,但是他们都仍然不得不按照当初他们真正拥护专制主义者时无形中订下来的卖身契行事,即是说,他们必须按照那批专制主义者的命令去斗争、去镇压那些敢于公开站出来反抗的人。因为当代专制主义的逻辑之一便是不容许中立、所谓“不站在革命一边就必然是站在反革命一边”,无情地强使人们成为其统治的全部行动与罪恶的帮凶。这样,即使在专制主义者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大部分人心的时候,他们仍然可以在表面上成功地控制住局面。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那个用以镇压和威胁人民的暴力工具却也还是由人民自己组成的。
当代专制主义这套统治术的登峰造极的杰作就是一九七六年四月七日、八日全国各地出现游行集会,在当时“四人帮”丑态毕露。凶相毕露,党心、军心、人心都不在他们一边,然而他们仍旧导演了一场“举国上下亿万军民愤怒声讨天安门反革命事件”的大闹剧。是“四人帮”手中有法力无边的魔杖吗?是那个印把子能抵挡千军万马吗?不是,说穿了,那全是一种自我威胁、自我恫吓,权力的异化莫过于此了。由人民自己组成的力量反过来成了压制人民自己的对立物。在这种异化过程中,垄断言论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认识到这一点,就是认识到了当代专制主义的奥秘。
杰出的革命民主主义者潘恩说过一段富于哲理的话:“愚昧的性质是很特别的,一旦被扫除之后便无法再起。……虽然可以使人保持愚昧,但却没法使不愚昧的人变得愚昧。”只要我们从亲身体验中,懂得了专制主义的根源,我们就再也不怕专制主义这个怪物了。

5、民主是我们时代的本能
粉碎“四人帮”后,越来越多的人们提出了民主和法治的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光明的标志。民主是可以实现的;因为大多数人民身受了不民主之苦;法治是能够实现的,因为大多数人都迫切地感到了它的必要。民主仍然是我们时代的主流,而且它比过去的时代还更深远、更广泛。现代专制主义的兴亡史揭示了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事实,当成千上万的人民为专制主义的磨上加水时,他们还以为是在准备“真正的”民主呢。这件事实既说明了民主在当代世界是无人敢于正面挑战的强大势力,又说明了专制主义百足之虫的死而未僵。它提醒我们从理论上阐明民主的确切含义,对于实现民主是何等重要,同时它也告诉人们,民主毕竟是整个时代的呼声。也许,我们顶好把民主比作我们时代的本能。它有着永不衰竭的力量,它可能由于缺乏经验而找错了实现自己的对象,但它很快就会发现这种错误,从而迅速地转向另外的对象,一直到它在正确的目标中获得了满足为止。民主的原动力就是人民要求主宰自己命运的愿望。但这愿望只会随着物质财富的增加精神交往的频繁而日益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几十年内就会使专制主义者们的一大法宝――隔断全人类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变得无从施展。新的一代比老的一代总是表现出更多的自主意志,几乎每一代人都能够在比自己小十岁的那一代人身上发现不少自己所不熟悉的倾向。综观二十世纪世界政局,有两个显著之处,一曰变,二曰快,多少王冠滚滚落地,人类几度绝处逢生。很多事物,在昨天还是不可想象,到今天就成了不可避免。人民在迅速成熟,进步毕竟比灾难跑得更快。这一切都使人们有理由对民主和法治的前途怀抱更大的信心。

6、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作用何在?就在于为一切爱好民主的人们提供一个集合点。比如说言论自由,一旦更多的人们理解了它的确切含义,那就等于为他们的统一行动确立了共同纲领。只要发生了权力侵犯言论的事情,一切爱好民主的人们就不约而同地,在禁止权力压制言论一事上采取共同的立场,尽管他们对面临取缔的言论本身可能持有极不相同的看法。如果一个人只有在自己的言论受到压制,才想起言论自由;而当别的言论,特别是那种刚好为他所反对的言论遭到压制,他就不去抗议,甚至推波助澜,那当然是不能保障言论自由的,言论自由的要求恰恰是:无论你同意或反对某种见解,你都应当承认那种见解有发表的权利,你都应当捍卫发表那种观点的人,离开了这一点就无法做到保证少数,就无法阻止权力镇压真理。伏尔泰以其特有的锋利写过这么一句话,应当引起一切真正热爱民主的人们的思索:“我坚决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这话的权利。”只有这样,权力镇压言论才能被有力地制止。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条款,妙就妙在它是一些不可歪曲的简单原则,人们一旦理解它的含义,就能够完全准确的地实行它。文化革命中提出的要用毛泽东思想衡量一切,但那仍是每个人按照他所理解的毛泽东思想去衡量一切,因此不但不能有统一的认识与行动,反而必然引起彼此都诚心信仰毛泽东思想的人们的自相残杀,反而让“四人帮”之流借机爬上高位。世界上的好人多坏人少,然而好人却常常让坏人欺负,原因就在于好人们不善于找到一个集会点,一个共同点,致使他们彼此相残,坏人坐收渔人之利。实行法治正是为了克服这一悲剧。实行法治要求人们用法律眼光衡量一切,由于法律条款的明晰性,保证了一切诚心拥护法律的人们获得共同认识,保证了人们在重大问题上采取比较一致的立场,而使他们之间的分歧放在一种更符合理性的基础上去逐步解决。
比如说,根据法治精神来对待李一哲事件,问题有什么不好解决的呢?首先根据言论自由,无罪释放,至于大字报是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人们尽可争论。如果有些同志确实认为那是“反革命言论”也可以的,只是他们无权根据这一点而对李一哲判罪,须知,在一切判断之上,还有最高的权威――法律,那些逮捕李一哲的人才是真正地犯了法,才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法治。

7、必须从法律观点观察问题
应该承认,养成法律眼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与其说是改变观点的问题,不如说是改变态度的问题。乍一看去,法律似乎是不偏不倚,它与人们出于是非之心而形成的好恶之感似乎显得很不协调。那些热情有余、冷静不足、缺乏阅历、没有远见的人,很容易把法律看成是坏人的避难所,是虚伪的中立区,是束手束脚的障碍物。至少,也是一种大可不必象书呆子一样信守不渝的纠察线。比如说言论自由,既允许发表革命言论,又允许发表反革命言论,照这些人看来不是太岂有此理了吗?当然,他们也会说,对于发表反动言论的人确实也没有必要非抓不可,但是就是抓了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这就是他们的想法。要文斗不要武斗的道理恐怕比言论自由更容易领会,但在“文化革命”中,它却从来没有被严格地执行过。在那“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这句话连半点也不灵,你说怪不怪?原因就在于,当时不少人认为打坏人有什么不可以?就算是不合政策也无损于大方向;相反,你批评我们打坏人才是虚伪,骨子里是反动。在这种思潮之下,老奸巨猾者(如林彪、“四人帮”)故意火上加油,投机取巧者存心做得过火,意志薄弱者宁“左”勿右,致使武斗之风愈演愈烈,几乎不可收拾。相形之下,言论自由的原则本来就更复杂些,当然更难以实行了。且不说一些幼稚的人根本不知言论自由为何物,且不说不少似懂非懂的人总是固执地认为言论自由,不包含反动言论在内,就连那些明白言论自由原则含义的人当中又有多少人认为必须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呢?这倒不一定都归因于人们诚心漠视法律,事实上,他们不了解法律的重要意义也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之所以人们不去坚持不折不扣的执行言论自由,是因为他们未曾意识到它的全部意义。“四人帮”利用大多数人的这种幼稚,通过践踏法律把自己造成无限权力,干尽了伤天害理的罪恶,为人民提供了大量的反面经验。这使得今天的中国人民有了最好的机会来认识法律的价值。是的,一个民族只有通过自己直接的痛苦经验才会获得教训。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单凭痛苦经验本身就一定能担保大家都汲取教益,那恐怕就失当了。如果单凭多灾多难的经历就确保了民族的聪明成熟,我们中华民族早就该位于世界最前列了。这里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我们必须善于总结这些历史教训,从理论上给予深刻的分析与概括,并且坚持不懈地把这些教训传播下去。

8、不重视让言论自由深入人心是过去民主运动的重要缺陷
这里,我们不得不又一次回顾历史。回顾百年来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进行的英勇斗争。后人指责前辈是不恰当的,但后人既然站在前辈的肩膀上,理应看得更远一些。从康有为、梁启超起先进的中国人,在为了使祖国强盛的努力中没有一人不曾考虑过民主。百年来的革命斗争,包括那些不彻底的妥协或改良,无一不包含有争取民主的内容。这些争取民主的斗争曾经取得了那么巨大的胜利,我国人民在享受民主方面曾经走了那么远。然而,一九七六年的清明节却迫使中国人民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民主!人们不得不苦苦思索,这是为什么?
一座大厦,既经建成,一般来说就是很难摧毁的。但是如果它的地基本来就十分不稳固,那么只要不费多大力气破坏了地基,大厦就会完全倒塌。民主也是如此,对于整个民主而言,言论自由就是它的基石。如果大多数人对言论自由的含义和价值都缺乏认识,整个民主结构就无异于建在沙滩上的大厦。
事实正是如此。我们的前辈们在为民主而斗争的时候,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没有能让民主的最基本原则――言论自由,深入人心。既然大多数人们都不懂得言论自由的完整含义和重要作用,包括一些很有知识很有能力的人都是如此,这就为专制主义者提供了最有利的突破口。从我们在前面几节的分析中,人们很容易发现:如果人们始终享有真正的言论自由,那么专制主义者就一定不能干下那么多的罪恶;然而,如果人们一开始就懂得言论自由的全部内容,他们就决不会放弃这种最起码的防卫权利;只要他们开始时不去主动参与对他人言论自由的剥夺,他们自己也就不会受到那个由他们之手所造成的无限权力的威胁。言论自由既是民主的第一个要求,又是它的最后一道防线。当人们能够公开地为民主而战时,差不多都有了某种程度的言论机会,于是他们就很容易忽视巩固这项原则并使之深入人心的工作,结果却遭到了釜底抽薪的致命一击而全军覆没。也许,他们以为言论自由的原则太起码了,但唯有最起码的东西才有最重要的意义;也许,他们以为言论自由的原则太呆板了,但唯有最呆板的东西才是最牢固的东西;也许,他们以为言论自由的原则太简单了,但唯有最简单的东西才容易被大多数人领会。民主的力量源泉只有一个,那就是人们的觉悟。最严峻的事实在于:我们已经为民主斗争了一百年了,但就是在今天又有多少人懂得了言论自由的真正的含义和价值呢?无怪乎封建主义可以几度复辟了!结论是:正是由于言论自由原则最起码、最呆板、最简单,我们就最急需让它深入人心,最急需让人们了解它的全部内容,全部根据,全部价值。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为物质力量。请想一想:假如大多数人都真正懂得了言论自由原则,那么不管他们在其他方面的认识有多大差别,但是在反对权力镇压言论上将会采取共同的护宪立场,这就可以给权力施加一种最必要而又最重要的限制,给理性的进步提供一个最基本而又最关键的途径,给人民的权利赋予一个最起码而又最根本的保证。有了言论自由这个眼,民主这盘棋就全活了,民主化的过程就会保持不可逆行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在当前,不厌其详地、坚持不懈地向人民阐明言论自由原则。难道这是条件不许可的吗?难道这是办不到的吗?难道这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作吗?仅管我国目前的政治民主还不十分完整,但无论如何,我们毕竟有条件进行这种阐明言论自由的理论工作。

9、过程与歧途
民主既是一个过程,我们当然就不能指望它一开始就抓住最基本的东西。有经验的教练在培养初学的新手时,他并不要求运动员每场必胜,因为那不现实:但他必须对运动员的击球姿势及对技术要领的领会,从严要求,否则便难避免走歪路。这就是说,当前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对民主与法制的基本原则的研究与讨论,其中言论自由又是这一系列基本原则中最基本的,所以必须置于更先的地位。
被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热情称赞过的美国人权宣言,提出了一种值得借鉴的观点,它指出,为了保护民主所赐予的幸福,就绝对必须“经常回到基本原则去”。这意味着民主的保存在某种程度上要取决于人们对民主的存在根据具有领悟并取得一致见解。所谓“经常回到基本原则去”就是指批判地认识我们赋予民主的基本原则的意义。正是如此,言论自由的原则的前途在某种程度上的确要依靠我们澄清这一名词的确切含义。这基本上是一种理论任务,也许比起其他的众多理论任务来,它是更为基本的。在这项任务尚未完成前,人们几乎不可能完善地解决好任何一个其他理论任务。事实上,这项任务的解决就意味着为其他任务铺平道路。历史已经惩罚过我们一次了,因为我们的前辈忽视了这项最基本的任务,如果今天我们不吸取教训,不去详尽地阐明言论自由原则的意义,让它真正地深入到更多的人们心中,历史必将再一次惩罚我们。
也许有人会嘲笑我们的议论是空谈,“言论自由诚然好,但要是当权者不实行又怎么办呢?”我们说,如果有谁发出这种责难,那表明他还完全没有了解我们的思想。我们特意指出:一个国家有没有言论自由,不在于那里的当权者愿意不愿意实行,而在于那里的人们会不会坚持。众所周知,在许多不发达国家,政变简直是家常便饭;然而在真正具有民主传统的国家,发生政变甚至是不可想象的。这一对比有力地表明了决定一个国家能否采用民主的关键,不在于当权者的信念或素质,而在于人民对民主的意识程度。有些人对我国目前民主化的程度不很满意,另外一些人反驳道:假若换上别的一些人掌权,情况难道不会更糟吗?我们不能认为这种反驳是很好的,但平心而论它也含有部分真理。换句话说,我们目前在民主化方面取得的种种成就,是和领导者执行一种较为正确的路线分不开的。假如这条路线变了,从目前状况看,再发生倒退并非不可能,依目前人们的民主觉悟程度,恐怕还不足以抵御这种倒退(如果它是自上而下的话)。这种假想也许更有助于促使我们认识到: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民主意识,首先是让更多的人确实领悟言论自由等原则的含义与价值,是一件多么迫切的任务。这既是防止倒退的根本措施,又是保证继续进取的必要前提。一切关心我国政治民主化前途的人们,恐怕都要注意到这一点。

10、新兴国家“有法不依”现象的历史原因
差不多每个新兴国家都自称为民主的、共和的,他们都有一部大体完备的宪法。然而,如果查阅他们宪法实施的记录,大部分国家恐怕只有不及格。那些具有较深的民主传统的国家则不同,那里,任何人,直至总统、总理,也不敢公开破坏法律。为什么法律条文在一些地方形同废纸,而在另一些地方却胜似神符,其中原因值得深究。
原因之一是:新兴国家一般都没有经历那种相应的发现经验的过程。好比一群热衷于踢足球的人,在别处看到了正式足球场地的各种界线,回来自己也照样画了一个,但是他们(至少是大多数)却并不懂得那些界线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踢起球来自然还是照老样子。那些界线的存在意义不是给完全忘却,就是按照势力大的一方加以任意解释。别人那里则不一样,那里的人们本来就是尝够了没有规则乱踢一气的苦头才相约要定个规矩的。在那里每一条线的作用和意义都是经过争论后由多数意见决定下来的,不仅是运动员,包括大部分观众都很懂得这些界限的意义。因而在那里,人们踢球时都不得不注意不去违反有关章程,一旦谁违反了势必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连自己方面的运动员都不敢包庇伙伴的犯规行为,这不仅与自己方面大部分人的正义感有关,更重要的是受着深明规则的观众的制约而不得不如此。
以言论自由为例,美国宪法最初并未规定人们有言论自由,在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执政期间,甚至还通过这样的法令:凡发表反对国会议员之类官吏的言论者应该判罚。当时,以杰弗逊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提出言论自由的主张,因此人们自然都明白,所谓言论自由就是包括批评攻击国家领导人的自由。经过长期激烈争论,言论自由的意见获得了胜利,并于不久之后写进了宪法修正案。由于美国人民经历了这样一种发现言论自由原则的经验过程,所以言论自由原则在大部分美国人心目中就是含义分明的,他们自然就能够在权力侵犯言论时采取共同立场,这就使得任何当权者也不敢公然地实行因言治罪。
新兴国家一般就没有这种发现言论自由原则的经验过程,他们只是简单地把言论自由的条文抄过来了事,致使大部分人对这一原则的确切含义和重大价值都不明白,既然如此,那又怎么能保证它不受忽略,不受歪曲,不受践踏呢?当吴晗写作《海瑞罢官》而惨遭迫害时,全中国有几个人意识到这是践踏言论自由,这是侵犯公民权利,这是违反宪法,从而是一个民主共和国的领导者可能犯的最大错误,必须坚决反对?大部分人的反应恰恰相反,很多人压根就没有从这个朗如白昼的权力镇压言论的事件中联想到宪法上还写着一条叫做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不少人咬定镇压这个反动言论非但不是违反言论自由,倒是最好的保卫和运用真正的人民言论自由;一部分好心肠的人虽然看不惯这种残酷,但他们总是竭力说服自己“不要书生气十足”,在严酷的阶级斗争面前,怎么还想到那些温良恭俭让的规则如言论自由之类的迂腐空谈呢?大多数人想法既是如此,我们怎么能反过来抱怨言论自由原则没有用呢?

11、民主革命不彻底的后遗症
新兴国家的民主革命大都煮成了夹生饭,由此带来不少后遗症。最大的麻烦莫过于,人们拟定了法规,但并不理解那些法规的确切含义与重大作用。这样造成的危害是多重的:
一、由于大部分人不懂法规,所以在实际事务中还是不循章法。
二、但是由于形式上有法规存在,因而造成了词句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引起不少有头脑的人们的幻灭之感,产生“有法无用”的失败主义情绪。这些聪明人本来可以成为推进法治的积极因素,但是由于自暴自弃,甚至常常扮演那种向积极努力者泼冷水的消极角色。
三、这种尴尬的情势也往往使得愿意奋斗者找不出适当的方式。不错,要使纸上的东西变为现实,必须经过斗争。但是,如何斗争呢?我们并不缺少敢于大胆发表不同意见的勇士,过去的事实是,他们差不多都为其所坚持的观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遗憾的是这些牺牲所换得的进步并不十分显著,其中原因并不复杂,当多少人还认为因言可以治罪,当权者在垄断全部言论阵地时,发表大胆的不同意见会不会遭受惩罚,显然就是几乎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信念与素质的问题。多少杖义执言的人们就是由于忽视了这一点而尝尽了苦头。即使后来错案得到纠正,被纠正的往往只是其几个具体的观点,同时并不妨碍他们在对待新的不同意见时积极搞因言治罪。至于群众,由于他们永远只有在案子翻过来后才可能知道事情始末真相(这是权力垄断舆论的结果),所以总是很难判明被指控的“反动言论”究竟是什么性质,他们的注意力总是集中考虑那种观点是否反动,而对于问题的要害――可不可以因言治罪――却常常不去注意。简言之,这种以大胆发表不同意见的方式去争取言论自由,事实上是以运用言论权利争取言论权利,无形中假定了大家已经懂得了言论自由的意义,把尚未解决的问题当成了已经解决完毕的问题。因此,不能把广大人民的注意力集中到真正关键的问题上,这就起不到应有的提高人民群众觉悟的作用。

12、推进言论自由的根本途径
一旦深刻地把握住了我们的现实所具有的这种由历史造成的、或许是独一无二的特点,那么我们就不难寻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了。
既然悲剧根源之一在于我们没有经历发现言论自由原则的经验过程,那么我们就应该补上它;既然多数人不懂得这一原则的含义与价值,那么我们就必须阐明它;既然连我们自己也不过是在这十年浩劫中尝到了木匠戴枷的滋味后才懂得关于言论自由的种种道理,那么我们就应当现身说法,用一种充分讲理的态度说服那些不明此理的人们。言论自由是需要继续争取的,所谓“争取”,它的真正意义就是让更多的人民理解它、掌握它。
夹生饭也并非全无好处。至少,恐怕没有几个人,不论其掌握多大权力,敢于公然否认言论自由。同时,仅仅凭着别人讨论一下什么叫言论自由,就剥夺他们的言论自由,确实也不容易办得到。即使有人硬是这么做了,那只会引起更多的人们对言论自由问题的关切与研究,引起相当多的正直人士的强烈不满,使得一意孤行的当权者处于十分为难的境地。最后,一朝冤狱平反,言论自由原则就会真正深入人心,广大人民获得的教益将不再是掌握某一个具体观点而已,而是掌握了言论自由本身,那或许倒会加速言论自由实现的进程也未可知。
这就是推进言论自由的根本途径。
言论自由权是公民的第一项权利。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懂得什么叫言论自由。一个公民,可以不懂外语,不一定精通哲学,没有必要非理解什么叫形象思维,但他必须清楚地知道什么叫言论自由。人们大可以在诸如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之类问题上争论不休、各持己见,但是他们必须对言论自由原则有着共同的领悟。一旦发生了权力侵犯言论的事情,人们就会在反对因言治罪这一立场上表现出不约而同的一致。权力存在于何处?权力存在于共同行动着的人们之中。退一步讲,即令大部分人的反对没能通过一致行动充分表示出来(那必须依赖建立某些机构),仅仅是表现在他们内心信念的改变,换言之,即使当权者镇压言论的行为未能引起公开的一致的反对,只是造成了当权者在广大人们心中道义上的破产,那也是一个相当大的转变了。其实在这种情况下,稍微明智一点的当权者都会发现运用手中强权镇压不同意见的确是下策了,如果我们还能进一步完善各种机构,那么法律条文就更能表现出它们的作用和力量来了。人类历史已经证明用法律治理社会是可以得到的,一切悲观主义都是既无理论根据又经不起实践检验的。

13、续前民主的悖论
上节我们指出,推进言论自由的根本途径,就是让更多的人理解它掌握它。所以我们认定它是根本途径,那是基于我们对民主本身得以实现的因素进行研究的结果。
我们知道,民主的一个原则是多数决定,民主的另一个原则是保护少数。可是,这两条原则有时会产生一种矛盾,可能出现一种极为令人窘迫的情况:假若多数人通过决议,把不同意见的少数人定为反动派而加以取缔,那该如何是好呢?
这可称之为民主的悖论。经验告诉我们,那些主观上以为坚持民主、实际上背离民主的地方,常常是以这种方式误入歧途的。如果说一个可靠的民主制不应当依赖于当权者是否具有民主意识,但是,的的确确,它要依赖于大多数人民有无民主意识。所以,除非多数人能够理智地对待持不同意见的少数人,否则民主很容易走向自己的反面。令人不安的是,至今还有那么一些人,在对待他们认为是反动、有害的言论时,表现出和过去一样的极左态度,务必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这从另外一个方面提醒我们,必须有力地推进言论自由原则。千万不可忘记,我国政治民主的基地还必须有待进一步加固。鲁迅先生说得好:“战斗当首先守住营垒,若专一冲锋,而反遭覆灭,乃无谋之勇,非勇也。”这个营垒就是言论自由。如果大多数人对于他们所赞成的观点、作品,尚不知加以保护,自然表明这个营垒根本没有筑成。可是,如果大多数人仅仅会保护他们赞同的观点、作品,而不去保护那些他们反对的观点、作品,同样表明这个营垒尚未筑成。因此,筑成一座真正守得住的营垒确实是“首先”当做之事,万万不可掉以轻心。也许,在广大人民中间深入不断地进行阐明言论自由的工作并不是很富于刺激性的事情,但是,我们必须踏踏实实地去做,这才是治本之道。

14、勇敢与明智
普希金在谈到俄皇叶卡德琳娜二世时说:如果说政治就是利用人们的弱点加以管理的艺术,那么她可以算得上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这句话从某种意义上揭穿了专制统治的奥妙。人们的弱点是什么?高尔基有句名言: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他自己的意志薄弱和愚蠢。反过来,我们也就懂得实现民主的秘密了,那就是勇敢和明智。
人类为了进取,勇敢是第一个品质要求。实行言论自由,就是要抵抗强权对言论的压制,这本身就是一种意志上的较量。不论法律条文多么明晰,不论政治机构如何完善,它们本身毕竟是不能行动的,它们唯一的动力就是人们的决心。既然谁也不能担保当权者永远个个懂得正确地运用权力,那么要保护言论自由的唯一手段就是:使那些企图滥用权力的当权者从亲身经历中知道,一旦他们侵犯了言论权利,一定会遭到坚决的抵抗。除此之外,我们别无其他保障。法律条文不过是为一切珍视民主的人们提供一个集合点,促使人们提高警惕、引起重视而已。民主是件麻烦事,它不能一劳永逸。它时时需要争取,历来有待争取,并永远需要保卫。如果我们面临侵犯言论权利时只是沉默而不公开表示反对,等于默认失败。即使在多数人不懂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少数懂得这一原则的人也应该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虽然,这种反对可能总被多数票所否定,但这种反对本身就是有价值,这种促人感奋,促人思索,从而推动了言论自由原则的深入,或多或少对权力形成一种有益的牵制。由于这种反对,主要关系到权力应否镇压言论,而与那种面临取缔的言论本身并无直接联系,所以它比较容易守住自己的立场。不用说,这也是需要勇气的。我们应该想到:那些专制主义者们为了实现其奴役人民的恶毒意愿,表现出一种亡命之徒的冒险精神;难道我们热爱民主的人民就不能在更美好更正当的信念鼓舞下,表现出比对方更强的意志力量吗?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胜利,中国人民的两次解放,无一不是通过英勇顽强的斗争换来的。鲁迅说得好:要求绝对安全,监狱里最合适。爱因斯坦说得好,如果德国的知识分子都宁肯坐牢也不宣誓忠于希特勒,那么德国的悲剧就不会重演。历史一再证明,忍让决非万能,苟且未必能偷生。这种教训切切不能忘记。
民主需要勇气,但它又不能完全依赖于勇气。恰恰相反,只有在实现民主而无需抛头洒血的情况下,民主才算是有了更广泛的基础。民主制的价值本来就在于通过和平的途径,不付出或尽量少付出血的代价,去赢得必要的社会改革。因此在实现民主的过程中,明智同样至关重要。实际上,严格意义上的勇敢本来就与明智分不开。我们不仅要敢于坚持真理,还要善于坚持真理。这对于民主进程的最初阶段,意义格外重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能不能善于坚持真理,坚持民主,乃是民主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
要明智,就意味着必须寻找出这样一种原则,人们无需乎多少深奥的知识就能领会它,无需乎多少勇气也敢于坚持它,这个原则是那么简明、正确,以至于绝大部分人,不论他们其他见解有多少差异,都很容易一致表示赞同,并且不害怕公开表明这一点。同时,这一原则还必须具有稳步推进的特性,能够为以后的发展开拓道路。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我不能说出所有我相信的东西,但是我不去说那些我不相信的东西。”这当然不是一种英雄气概,不过它却表明了一个虽然缺乏勇敢,但毕竟不失正直的人所可以采取的立场。通常人们总认为在强权面前只可能有两种选择:要么舍命反对,要么任随摆布。事实是并非如此。那正象强权本身一样,并不是只存在着要么绝对正确要么绝对错误这两种性质的强权。我们应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必须,为相当一部分正直、善良、具有常识,但不一定思想深刻、怀有正义却未必甘为一种信念献身的人们,提供一个原则立场,使他们能够成为维护民主的长城,而不是成为专制的帮凶,也不仅仅满足于做台下的看客。如果找不到这么一种原则,少数优秀人物的孤军奋战不过是一曲曲壮烈的悲剧,民主的实现只能靠偶然的契机,而且势必经受不起真正的风浪。
如果说专制在于利用人们的弱点,那么民主就必须发扬人们的优点。关键在于要为具有一般智力与勇气的常人提供一个他们既容易领悟,有不害怕公开坚持的原则,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这个原则能够维护人们的基本权利,又能够为民主的发展开辟广阔的前景;它应该是整个民主的基础,并永远不会崩塌。依我们看,这个原则就是言论自由。
理论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它的意义有二:一是揭示真理,唯有真理才能鼓起最多的人们的最大勇气;二是揭示事物的内在逻辑,唤起更多的人们的更大注意。人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重于感情、轻于理智,只顾当时,缺乏远见,这些是他们陷于悲剧的重要原因,一旦他们懂得了言论自由的真义,看清了实行因言治罪的必然后果,他们就不会去充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中的螳螂,决不愿意扮演木匠戴枷中的木匠;他们决不会在强权的最初进攻时麻木不仁、消极顺从,更不会推波助澜,充当工具。他们就会在最容易挫败专制的时候挫败专制,在最容易保全民主的时候保全民主。在这一进程中,那种坚定、自信、理智和踏实的情绪会越来越占上风,我们就可以蔑视绝望的心情,鼓励进行尝试与努力,并哺养希望。

15、选择
当专制主义的坚冰被打破,人民从普遍的欢欣之感中冷静下来以后,他们发现了,他们面前竟有着那麽多的分歧和麻烦。如果说人们当初曾经过高的估计了“四人帮”的实力的话,那么他们后来又总是过低的估计了“四人帮”留下的苦难。思想上的纷乱是显而易见的,这正是专制主义馈赠的最大遗产。诚然,专制主义的罪恶引起了绝大多数人对民主的憧憬,但是,专制主义毕竟不是民主的预科班,在实现民主的道路上,依然是障碍重重,荆棘丛生。有些人抱怨车子走得太慢,有些人则抱怨太快,有些人担心误入歧途,有些人则力主拉回倒转。现实向人们提出的问题比人们能够即时解决的要多得多。一切有识之士都不怀疑,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历史有如人生,其关键处,往往只有几步。
回顾过去,在某些重大问题上,我们曾经做过不正确的选择,其结果有时是灾难性的,所谓灾难性,不仅在于随着时间的流逝,错误选择所造成的损失会越来越严重,而且还在于那种被误选上的结构本身,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牢固。换言之,过去的错误选择常常有这样一种奇怪的性质,即错误犯得越严重,那个导致错误的原因就越难纠正。结果差不多总是非等到错误犯到顶不可。历史有时候是不容转身的窄巷子,你只要开头选择时不小心而误入歧途,那么途中你就几乎没有改正的机会,只有沿着那条错误的胡同走到底,直到新的岔口才容你重新选择。例如三年前结束掉的那场浩劫,其原因早在二十三年即已露端倪,在这一过程中,多少志士仁人的努力都未能扭转。由此我们应当总结两条经验教训:一是要在选择关头尽量集思广益,二是力争在选定后仍留有日后改进的余地,恐怕历史已经不会再给我们以机会又去犯那种灾难性的大错误了。
这两条经验,说到底,仍是一个民主问题。这并不奇怪,民主的优越性就在于,它使一个社会富于弹性,善于变化,易于适应各种挑战,便于进行自我调节,恰恰能够避免那种一旦走错路,必须走到底的僵化顽症。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更容易看清楚在当前的选择中,应该把民主置于何种地位了。

16、民主与现代化的关系
民主与现代化究竟是什么关系?目前不少同志认为是“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我们非常乐意这个论断是真确的。从实践中粗浅地考查,这个口号确实起到了良好作用,它促使那些仅仅想过好日子的人也注意到健全民主的必要。然而,我们倘从理论上严格推敲,这种提法便显现出种种值得商榷之处。不澄清这一点也许会留下某些隐患。事实上,我们知道,有些人对人民中要求进一步民主的呼声是有看法的。譬如说,他们就未必赞同真的搞言论自由,然而他们确实希图国家富强。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略作讨论。
诚然,在“四人帮”那套封建专制下,现代化是绝对实现不了的。但是应该看到,“四人帮”型号的专制主义不仅属于最极端的一种专制主义,而且也属于最粗糙最低能的一种。历史告诉我们,还存在一些不那麽极端而较有效率的专制类型,甚至还有一种同样极端、然而仍具有效率的专制。在这些型号的专制下,实现现代化并非不可能,而且,还曾经一度被不少人认为是更简捷、更有效。明治维新时代的日本,铁血宰相俾斯麦治下的德国,在作为发达国家崛起的过程中,并没有依靠一种富于民主的制度。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无疑是历史上最极端的专制政权之一,但它却迅速地造成了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当代的苏联,从很多方面衡量都应该认为是现代化了,但它的政治就很难称得上民主。尽管苏联的思想文化界状况,较之“四人帮”禁锢下的中国思想文化界,确实要开明得多。然而,就以言论自由作一个标尺吧,那里的情况显然也是很不妙的,另一方面,印度的民主至少比纳粹德国多得多,可是它却从未把自己的经济力量发展到那么可观的地步。这些事例虽然不一定普遍,但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其实,一直有人公开或暗地里认为专制比民主更为可取,尤其是在使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迅速发达的起飞过程中,一小批坚强有力、富有远见、紧握大权的领导者,通过“强迫把羊群赶进牧场”的专制手段,较之于听任那些不懂得自己真实利益所在的芸芸众生漫无节制的要求、变化无常的意见,更能够取得直截了当的成功。这种见解曾经是很流行的。我国长期以来对民主建设的轻视,无疑与这种见解大有关系,研究近代史的同志指出:在近百年来中国人民的民主革命过程中,要求民主自由的呼声总是被要求富国强兵的呼声所淹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然而,这种情况所带来的后果却几乎只有一种:既没有达到民主自由,也没有实现富国强兵。对于这种情况的原因及后果进行一番考查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在中国,改革的思想所以席卷全国,朝野响应,大都是基于国力衰败这一眼前人人不容躲避的直接现实。一套专制的统治方法只是在它把经济搞到一团糟的地步时才无力拒绝改革。因而在改革势力中,共同点仅在于力图国家富强,其中总有一部分人并没抱有民主的理想。
其次,尽管不少有识之士已经看到了政治上的不民主是导致经济贫弱的原因,强烈要求革新政治,但是在如何革新方面却没有一个富于战略眼光的比较一致的意见。这一点也许是致命的。改革之风最初能冲破那么严重的障碍而获得大势,本来表明它是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成功的,但是这些改革却要么夭折流产,要么搞成虎头蛇尾,从而失去了前进的势头,那显然跟人们采取的计划、步骤大有关系。到后来,连许多喜欢民主的改革派都认为,应把富国置于民主之先,把民主的巩固与发展寄希望于经济发达之后,因而造成了民主的停滞。
可见,要真正明确民主与现代化的关系是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的课题。
我们并不否认历史上曾有过不民主而现代化的事例,但是对于这种现象,我们要提出以下两个方面的批评。
一、专制造成的经济发展是痛苦的,因为它势必伴以残酷的迫害;是畸形的,因为它总是倾向于为了虚荣而牺牲繁荣;是短暂的,因为它不利于调动人们的首创精神;它缺乏有效的自我调节,因而到头来总是日益加强了那个越来越异化的专制机器。这种发展形式的最高成就就是造成了一个军事强国。而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却是处于远远不相称的水平。它必然导致日复一日的停滞与腐化,或者通过一场对外冒险,或者是勉强维持一个外强中干的架子,最终仍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历史上一切靠专制手段发达起来的国家,倘若它成功了的话,都无法摆脱这最终的命运!今天,这个规律仍然在起作用,甚至还缩短了它的运行周期。依靠专制而获得经济起飞的令人迷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专制能够创造效率的神话已经破产了。无怪乎今天欣赏这一套办法的人比过去少得多了。
二、还有一个必须澄清的问题:人类是否仅仅追求经济的发展?抑或还有其他的、甚至更高的要求?民主不但有促进生产的好处,而且它本身自有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性的全面和谐的自由发展并不是一句空话。因此,放弃民主去换取经济进步,必将贻害无穷。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不少人习惯于低估以至否认民主本身的价值,仅仅当作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来刺激经济的手段,这就导致了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奇怪现象:每当经济处于困难时期,民主就讲得多一些,一旦经济恢复了,“左”的思潮就会喧嚣起来,民主就又遭冷遇或厄运。不少人只是把民主视为权宜之计,视为对过分恶劣的专制加以有限的矫正。回顾从建国到“四人帮”垮台的二十余年,专制的色彩竟然是越来越浓,这恐怕就不仅仅是民主讲多了或讲少了的问题,难道它不表明我们不少同志对民主的估计是多么的不当吗?
民主是一个过程。民主的实现程度与生产力发展程度有着急密切的关系。这些都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我们应当避免一种机械论,似乎在一定的经济水平上,只可能有一种唯一的政治形式与其相对应。不少聪明人告诉我们,鉴于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现有的民主已经是非常之完美了,因而进一步的民主要求都是不合时宜的,当务之急是安心搞四化,等等,我们感到这个结论未免太轻率了些。
从历史上看,那些最早奠定民主制形式的国家,当初的生产力水平都并不发达,那里的工业革命都发生在民主制建立之后而并非之前。相反,很多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却依然保留着一种专制形式,那里的专制形式非但没有因工业化而有所削弱,反而借着工业化的力量变得更为牢固。单以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为例,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南斯拉夫就比超级大国苏联更为民主。就以苏联自身为例,列宁领导下的,经济还很落后的早期苏联,比起今天的苏联也要民主得多。因此,我们既没有充分的根据认定:目前我们的民主就已经达到了现实生产力水平所能允许的最大极限,也没有充分的根据相信: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就注定会更民主些而不是更专制些。
一定的经济水平,决定了政治变化的上限与下限。在给定的区间之内,选择仍是非常重要的。政治不民主的因素不一定总是能通过经济增长而自行克服,相反,经济成功有时反而会掩盖住它们,甚至悄悄地强化着它们。考虑到这两层,我们有必要把句点改为逗点,再继续一番思考。

17、续前关于步骤问题
那么,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文化状况下,应当如何处理好现代化与民主的关系呢?怎样保证我们既实行必要的社会控制,又鼓励充分的个人主动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课题。须知,一个无能的民主制并不比一个开明的专制好一些,无政府状态和法西斯独裁差不多一样坏。一位研究南斯拉夫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状况的学者说:二十世纪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处理好社会主义与民主的关系问题。这种说法或许值得考虑。尤其是,当前我们正在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那恐怕就比在平时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集中权力。加上整个国家如大病初愈,难以承受太大的颠簸。这一切都使得我们在如何推进民主时不得不进行更周密的考虑。
但,尽管如此,民主还是一定要搞的。否则,我们就是旧病复发,忘记了全部历史教训。为了不重蹈前人覆辙,出路在于切实地加强民主。我们不应该操之过切、求之过全,但我们必须为民主奠定一个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保证民主大势能与日俱增,永不失其前进的势头。这就要求让人民真正享有一种任何权力也无法剥夺的政治权利――首先,就是言论自由。这是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无论某些人多么喜欢严格的纪律,多么爱好行为的一致,多么不愿意给地方或个人以稍多一点自由行事的机会,他都没有理由反对言论自由。因为言论自由本身并不与任何一种有正当理由的(即使这种理由还不全面)集中、计划、纪律、法制相矛盾。无论如何,在言论上的百无禁忌和在行为的强化法纪完全可以并行不悖;正如在“四人帮”治下的中国,言论上的毫无自由与实际事务中的无政府状态可以同时存在一样。所以,没有任何根据可以否认言论自由。换言之,每一个关心中国命运的人,不论在其他方面有多少意见分歧,在言论自由问题上则应该有统一的认识。
过去,我们在逐步推进民主方面是做得不大成功的。好几次以扩大民主为宗旨的运动,到头来竟以缩小民主为结局,终点居然落到起点之后的。其间原因颇堪玩味。依我们看,首先是事先对扩大民主后引起的麻烦估计不足。由于我们每一次扩大民主,都是鉴于前一段时期民主太少而造成了种种弊端,正像一个久病的人仅仅是深感体弱多病之后才决意锻炼身体,因而乍一锻炼,必然产生许多难堪的反应。虽说事先有所估计,一旦反应纷至沓来,难免不动摇畏却。出于应付临时事变的权宜之计,常常把民主置之一旁。这里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步骤方面:由于事先难以判断究竟可以采取哪些“放”的措施,面临突然实行民主而产生的大量反应,人们很难搞清楚哪些是正常的反应,哪些是反常的反应,于是不能确定哪些措施应当硬着头皮坚持,哪些措施应当适当修正以致撤回。正像那个参加锻炼的人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该继续坚持下去呢,还是该减少运动量?说不定他甚至还会怀疑:由于他天赋体质弱,也许不去锻炼而在家中静养才是最好的办法呢。这样,原来强大的民主潮流就可能发生分裂,一些人把麻烦归于民主还太少造成的,另一些人则认为是民主已经太多。本来就不喜欢民主的那派意见自然又会喧闹起来,在这种局面下,传统的思想便往往占了上风。道理很简单:继续以致更进一步地“放”下去,许多人心里没有底;谁知道会引出什么样的局面;而退回原来轨道或者是大部分退回原来轨道,虽然不是理想的途径,但毕竟有过去的经验在,至少有一种可以预料可以控制的稳妥之感。如果说一部分同志不顾已经取得的胜利还不巩固,仍一味向前冲的话,那么更多的同志则是在现实的麻烦面前大踏步后退,以致于把应该并可以守住的阵地也丢掉了。其结果自然是民主的势头被冲断,旧的传统力量重又站稳了脚根,人们又一次品尝到希望破灭的沮丧。正是鉴于过去的教训,我们才不得不意识到:在确定了方向之后,步骤就成了决定成败的关键。照我们看来,言论自由就是整个进程的第一步。只要更多的同志致力于落实第一步的工作,那么我们才能有足够的把握,冲出原地兜圈子的历史徊流,稳步驶向宽阔的未来。

18、改革与限制权力
一场深刻的改革要得以进行,必须握有权力;但如果它要获得真正可靠的成功,却又必须获得独立的活力,使其在失去权力时仍旧能发展,至少也要能保得住自己,以便重新积累力量再行创造权力。特别是在一个旧传统过分悠长,保守力量过分顽固的地方。改革力量倘若不具有无需权力庇护,而仍然能生存发展的独立自主力量,几乎注定要失败的。因此,立志改革者当然要尽力维护那个将大规模改革付诸现实的权力,同时也一定要注意为自己建立起一个可靠的根据地。应该在加强权力的有效职能的同时,为防止权力的滥用而设以必要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必须说:改革成功的标志就在于:改革派能够不托庇于权力而存在和发展。那些不赞同改革、不赞同现代化的人,即使掌握了大权,他们也不能扼杀改革的生力;相反,改革的力量却能够通过正常的程序而不必采取非常的手段重新获得前进。
这就要求人们在进行改革时,必须时时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假如掌权者背离了正确路线怎么办?没有权力不一定就没有办法,正如有权力并不一定有办法一样。如果我们把这样一种深刻的、决非一蹴而就的改革的成功系于领导者的正确无误和权力的理想传递上,那便是系千钧于一发,把一切建筑于偶然性之上。
韩非子说:“夫圣人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把这些话从君主本位立场转到人民本位的立场上来看,还是颇有价值的。梁启超指出:“言仁政(指人治---引者)者,只能论其当如是,而无术使之必如是。”这种批评很深刻。如果我们只能说领导者应当如何应当如何,却没有实际的措施以保证领导者必须如此而不能如彼,那当然就很靠不住了。
近代史上最成功的一次改革也许要算英国一六八八年的所谓“光荣革命”了,如果说法国大革命是一场失败的革命,那么英国一六八八年的妥协却是一次成功的妥协,根据当时英国资产阶级并不十分强大的实力来看,那场改革所取得的恐怕达到了资产阶级力所能及的最大限度。这一成就从表面上看并不显赫,但非常扎实。以后英国政治经济的直线式发展以及国内长达三百年之久的稳定,都显示了这场变革的成功,比起大革命后长期动荡起伏的法国,比起彼得一世改革后的俄国、明治维新的日本、俾斯麦之后的德国,都具有一些很明显的优越性。这场改革与众不同的特点就在于它具有强烈的的民主色彩,没有依赖,也没有导致独裁专制。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它始终注意了给权力以必要的限制。一六八九年的“权利法案”和一七O一年的“王位继承法”明确肯定了臣民的某些看来很平常、实则最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言论自由。那以后,英国固然也有过一些无能或贪权的君主,保守以致反动的党派也曾统治过国会,但他们毕竟都没能改变英国资产阶级政治经济蓬勃发展的趋势。(当然,随着资本主义走向垄断即帝国主义阶段,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全面反动,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没有远见的地方,其国家必灭亡。由进行改革的人们自己对那个推进改革的权力给予必要的限制,这是一个需要远见卓识的举动。对于一个我们真诚拥护的权力,需不需要监督?可不可以批评?应不应该防止其滥用权力?这确实是对我们政治远见的鉴定,也是对我们政治品质的考验。左倾思潮所以能长期风行,那是和不少人的投机心理分不开的。有些人故意采取一种过头的,超出原则的左的立场。不超出原则不足以出人头地、引人注目,不过头不足以显示立场坚定、爱憎分明。以这种廉价的、故作姿态的手段去吓唬老实的人,打击诚实的人,诬陷正直的人。历史事实毫无例外的证明:当一个政权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后,它最危险的敌人必然是来自上面那一类。一个公开的、守法的政治上的反对派都比那种人有用得多。在这种大奸若忠的攻势面前却步,放弃对原则的恪守,放弃对法制的贯彻,是一种自食其果的政策。列宁有句著名的论断:原则性的政策是唯一正确的政策。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有些同志习惯于认为限制权力就是削弱权力,民主多了集中就会少。这是一种片面的形而上学的见解。须知,人世间不可能有万能的权力,任何权力都有其鞭长莫及之处,顾于此者必失于彼。限制权力,严格地说,明确权力的行使范围,当然会减少权力对那个范围之外的影响,但是它却可能加强权力对其范围之内的效能。换言之,一个明智的有限的权力,常常是更有效的权力。
这层道理并不复杂,然而十分重要。以刑罚为例,刑罚过于苛刻,人们对于它只有恐惧之心而更无羞耻之感,那么这套刑罚就再不能维持几天了。滥扣“反革命”帽子,尤其是给很多好人扣上“反革命”帽子,到头来真正的反革命就不那么臭了。如果权力忘记了自己本身是有限的,如果它只根据自己的好恶,对那些不应该或没有必要压制的事物施用威权,必然导致当压制那些应当压制的事物时,也得不到下面的自觉支持而陷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步。然而,糟糕的是,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又常常使某些当权者得出错误的结论,以为这是法纪松弛、民主太多造成的,于是变本加厉地滥用权力,形成一种真正的恶性循环。应当看到,如果权力在真正必要的场合出现,人们会拥护它,配合它,从而使权力有效地发挥职能;但是如果它在人们都感到多余甚至有害的地方出现,人们就会抵制它,至少,他们会敷衍它、欺骗它,用各种消极手段磨耗它。问题在于,如果权力总是坚持要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出现,那么,人们就会把那套软办法应用于它出现的一切场合,包括那些真正必要的场合,其结果,权力在表面控制一切,实际上谁也没真正控制住。轮子似乎在正常转动,但汽车却根本没有前进,轮子不过在原地打滑而已,全部能量都变成“内耗”了。
斯宾诺莎早就指出:实行因言治罪,对坏蛋和蠢才的心理并无影响,对心地宽厚的人,对正直认真的人才有影响。这确是一个事实。那些假公济私、投机取巧、怠惰消沉、狡猾世故以及愚昧麻木者们,才不会去发表那些不合领导者口味的意见呢。他们有以不变应万变的万全之策,任你上边什么观点来了,他口头上一概支持,在行动则是能捞一把就捞一把,能钻一下就钻一下,能躲得掉就躲掉,实在没办法的就敷衍;企图用因言治罪来整治这些人的法纪效率是十足的无效。只有正直认真的人们才会受因言治罪的打击,只有心地宽厚的人们才会因此而愤懑不平。一旦好人遭了整,人们就会越来越蔑视法纪,以对抗法纪为勇敢,以躲避法纪约束为机智,把钻空子视为乐事,把守纪律视作无能。这都是乱用权力所必然导致的后果。不对权力加以必要的限制只能造成恶性的职能衰退。
结论是很清楚的。为了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权力变质,同时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其应有职能,我们必须明确权力的行使范围。其中最起码的一条就是确认言论权利不容侵犯。有些人,一提起加强法纪治安,首先就想到镇压不同意见,用放弃“信”的办法去增加“威”,纵使见效一时,也必贻患无穷。除非我们认识到给权力以必要的限制和让权力能有效的发挥功用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否则我们必然成为形而上学的牺牲品。

19、一定要让言论自由原则深入人心
我们在这里千言万语,只是要表明一个意思:一定要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一定要让言论自由的原则深入人心。无论人们对民主的理解还有多大分歧,无论人们对实行民主有多少审慎的顾虑,无论人们在其他方面有些什么不同的观点,在实现言论自由的这一点上,大家总是可以没有什么疑义的吧。读者不必赞同我们的每一个论据,但是希望他能支持言论自由这个总的论点。当前最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深入不懈地阐明言论自由,真正让它在中国人民心中扎下根来。
回顾这些年来,中国的禁锢言论,无论就深度、广度,还是烈度,都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不论是政治还是科学,不论是公开会议还是私人生活,凡是人们言论可能涉及到的一切内容,有哪种不曾当作审查与惩罚的对象?从白发苍苍的老年人到幼稚的小孩子,从驰名中外的学者到目不识丁的老农,凡是有嘴能说话的一切人们,有哪一类能逃脱因言治罪的魔掌?从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的变相专政,到法院公开宣判的死刑判决,凡是能用来摧残人们肉体与精神的一切手段,有哪一种没有向那些无非是说了几句话的人们施行过?谁要是统计一下这些年来因言获罪的总人次,那一定是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愚蠢已经到达了顶点,灾难已经达到了高峰。受难的人在思考,在思考的人又横糟压迫。普遍的迫害带来了新的和解,普遍的软弱形成了新的力量,普遍的悲观产生了新的乐观,普遍的绝望唤起了新的希望。空前的历史倒退为真正的历史进步提供了空前的机会。以致我们可以这样说:因言治罪、思想罪、文字狱,这一套血腥专制主义政策,已经演完了它的最后一幕,它已经在中国人民心目中,尤其是在年青的一代中彻底破了产!普列汉诺夫根据辩证法,提出了历史的对立原理,给我们观察人民的社会心理、揣度群众的共同情绪指出了一条科学的线索。今天的中国人刚刚摆脱了那场浩劫,伤痕尚在,血迹犹存,对专制有深切的痛恨,对民主有热烈的追求,对因言治罪这一套法西斯手段怀有极大的义愤与敏感。值得庆幸的是,人们并没有盲目乐观,以为今后就必定是千年盛世,这就足以使他们保持警惕。
是的,不应该盲目乐观。周密的理论思考必须虑及最坏的可能。历史并不缺乏机会,但是现实中却常常缺乏认识机会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注定要实现的,除非人们为之奋斗。进步不一定能战胜倒退,除非我们抓住了事物根本一环。如果我们希图做的事情太多,很可能导致力量分散而一事无成;另外,如果我们不坚持全力去不懈地努力,那么本来可以得到的事情也不一定办得到。深入阐明言论自由,它既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似乎值不得再花大力气去做;也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复杂,似乎根本就无实现的可能。我们希望一切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有识之士,对言论自由这个问题都能给予更大的关切。

20、“这里就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
长期以来,我们在痛苦中思索着。我们思索着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问题,特别思考了“言论自由”的问题。我们怀着进行任何科学研究所必需的严肃精神,努力思考这个问题的一切方面。在思考中,我们清算了自己的种种幼稚与偏见。在研究中,我们决不回避那些令人不快的反面论据。我们得出了上述结论。我们深信:实行言论自由是实行民主的最基本的标志。在健全与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时,必须把言论自由置于首要的地位。实行言论自由的根本途径就在于深刻全面地阐明它的含义与价值,坚持不懈,使之真正深入人心,舍此别无第二条道路。尽管形势可能发生种种变化,尽管客观现实有许多复杂困难之处,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在其他许多方面采取更稳健、更审慎的措施,但一定不要动摇对言论自由的信念。
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近三十年后,重又提出了言论自由的老问题。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之处。无产阶级革命,正像马克思早就指出的那样:“经常自己批判自己,往往在前进中停下脚步,返回到仿佛已经完成的事情上去,以便重新开始把这些事情再做一遍;它十分无情地嘲笑自己的初次企图的不彻底、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它们把敌人打倒在地上,好像只是为了让敌人从土地里吸取新的力量,并且更加强壮地在它们面前挺立起来一样;它们在自己无限雄伟的目标面前,再三往后退却,一直到形成无路可退的情况为止,那时生活本身会大声喊道:
‘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
这里有玫瑰花,就在这里跳舞吧!’”

结语

在谈到读书时,拿破仑说过,要记住应该记住的,忘掉应该忘掉的。对待过去的历史,恐怕也应该如此。个人的恩恩怨怨可以忘掉,但用血和泪换来的教训却必须牢记。
我们的理想是:通过我们顽强不懈的努力,让言论自由的原则真正深入人心,在中国扎下根来,我们的子孙后代,应该生活在这样的土地上,他们能自由地想、自由地说、自由地写作。那时,他们可能会奇怪,怎么还会有这种时代,单单是说了几句话就招来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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